99年12月1日,博x來網路書店全館大特價,購物滿千打八五折呢。
(嚴正聲明,這絕對不是為博x來打廣告!)
只是買書這件事引起我的一些想法,像是購買書籍這樣的事對我的意義。
或許是小題大作啦,就當做是日常書寫的練習吧
一直以來對於購買書籍都不甚狂熱, 總覺得書有得看就很幸福了。
對我來說,閱讀最幸福的事不在於擁有,而在於與書心領神會的那一刻。
當自己能融入書中,不論是跟著小說角色冒險患難,或是隨著散文筆致一同感受,對我而言,那都是閱讀最美好的事。
再加上,書籍的出版越來越普遍,好看的書多了,如果本本都想買,對荷包可會是相當大的負擔。
所以我的買書標準是:希望能夠珍藏很久的書。
「很久」一詞說來相當模糊,只能由個人心證,因此對我來說,想買書的標準自然也沒那麼死板,不一定非經典不可,至少是要我反覆再看的書,這倒成了我買書比較明確的底線。
所以遇到書商或店家週年大拜拜的時候,總是要考驗一下我買書的底線。
雖然看到大量折扣真的超級心動,但是總會反覆思考:我會看它多少次?或是,它未來派上用場的次數?
刪刪減減後,總是會片甲不留,買不了幾本,也省下一點錢,雖然惆悵,倒也不錯(攤手)
看不上幾遍的書、不怎麼會用到的書,可以到公共的圖書館借閱的話,就省下來吧。
留些樹給地球、留些資源給其他人。
擁有不一定最重要,最重要的是你怎麼擁有它。
與其讓知識留在書中,不如讓它留在你的腦子裡,或許會更有用。
2010.12.1
p.s.其實我只是想打最後兩行而已,結果卻打出了一篇網誌(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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